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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项目验收测试是指天津市软件评测中心按照合同条款与系统需求说明,对政府、企业委托的软件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评测,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我中心根据测试要求、项目类型、测试工作量收费,测试周期一般二十天左右。具体测试流程如下:
1.
填写产品测试登记表(附件一)。
2.
提交被测试产品样品及相关文档资料(文档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相关手册要有详细的目录和索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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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合同:包括软件开发合同及其相关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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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实现合同要求情况表:列出开发合同中“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取得成果和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并分解出合同中对软件的要求及指标,及软件完成合同情况(填写方法参见附件五《软件实现合同要求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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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用例:编写测试用例,包括功能性、可靠性,详细程度要求至功能列表的最后一级的下一级;注意“测试用例”将作为统计测评结果的数据依据(格式参见附件四《测试用例》)(仅针对市科委研发验收项目,相关要求参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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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产品功能列表(加盖公章):被测软件所具有的功能模块及这些功能模块的功能说明。一般所列功能细化到最后一级菜单,填写格式参照《附件二
计算机软件产品功能列表(填写示例)》。功能列表上所列出来的功能必须是可以实现或演示的,如果不能演示或实现,请不要列上来,并且功能在用户手册上都要有详细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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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需求:包括项目背景、任务目标、功能和性能要求、运行环境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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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文档:根据合同要求,提交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文档和管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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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手册:包括软件系统的构成、所有功能的描述、基本的使用方法和运行支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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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包括安装说明、维护说明、使用指南和所有功能的具体操作说明等方面的内容(用户手册和操作手册可以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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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样品(存储介质可为软盘或光盘):包括可用来安装的软件系统、相关数据及其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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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测试所必须的特殊软件和硬件设备。
3.
根据测试要求、项目类型、测试工作量确定测试费用和测试工期,并签署委托测试合同。
4.
如果需要,由开发单位进行项目相关知识培训。
5.
评测中心的测试项目组按照相应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开发单位安排一位熟悉被测软件的工程师在进行软件测试时协助评测中心的测试工程师。
6.
由中心提交测试报告,归还委托单位为测试提供的软、硬件设备。
7.
测试样品及相关文档留天津市软件评测中心归档。
联系人:曹工、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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